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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位置 : 首頁 > 現(xiàn)代都市 > 25一斤的排骨買不起,2500的核桃說買就買短篇

第3章

發(fā)表時間: 2026-04-16

兒子一臉害怕。
“媽媽,爸爸怎么那么生氣?是不是我又做錯什么了?”
我嘆了口氣。
“以后不要叫他爸爸了,還是叫叔叔吧。”
2
我和趙成是二婚。
我前夫意外身亡,我?guī)€男孩。
趙成重度弱精,和前妻試管七年無果最終離婚。
他大我7歲,我原本沒有再婚打算,是趙成追得我。
我們在一場婚禮上相遇。
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:“你家小朋友真可愛。”
我能看出他確實很喜歡孩子。
那時他有趣、沉穩(wěn)、富有耐心。
兒子那樣敏感膽小的孩子都不由自主親近他。
所以當他開始追求我時我沒有拒絕。
我們在認識的第三年步入婚姻。
他承諾會給我安穩(wěn)的生活,會把兒子當做親生對待。
但結婚不到一年他就變了。
兒子喊他爸爸他愛答不理。明明他以前最喜歡聽兒子這么喊他。
我有事找他幫忙他充耳不聞。明明他從前總是和我搶活干。
和他要生活費,他也不耐煩:“你手上不是有錢嗎?花一點怎么了?花銷全都壓在我一個人身上我壓力很大好不好?”
可這是我們婚前說好的。
房、車是他的,我不沾也不還貸。
他給我3千5的生活費,物業(yè)、水電、生活用品、家務做飯等他從此不用管。
至于兒子的其他開銷,如補課費、醫(yī)藥費等都是我獨立承擔。
他給的其實不夠,我也愿意自己貼點。
只是沒想到最先不守約的人是他。
趙成是半夜回來的,很吵。"